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点击查看详情】
在以往的判例中,对于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添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认定及分割问题,会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同居的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而不会简单地认定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经济关系和收入没有特别约定,或者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据属于个人所有,一般会认定为按份共有。如果一方主张同居期间添置的财产为个人所有,该方应承担证明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当事人所得或所投入的财产,不可能要求法律以合法婚姻的方式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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