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财产要怎样算【点击查看详情】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明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的行为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那么已经进行了变更登记的房屋就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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