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需要对哪些事实举证证明【点击查看详情】
当事人需要对哪些事实举证证明。民事证据是指用来证明民事案件争议事实的各种材料。民事证据既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攻击与防御的“常规武器”。一般来说,当事人都要对自己要证明的事实提出证据,但是法律规定某些事实不需举证。《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上述(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以上类型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