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决不公去哪里举报【点击查看详情】
法官判决不公举报方式如下:1、内部投诉,向执行庭的庭长、、的院长,原案件主审法官进行投诉。2、向进行投诉,对有监督责任。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于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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