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的材料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如果是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当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年龄超过一岁,补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2、《婴儿出生记录》的复印件。3。村证明或居委会证明。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5。人的身份证。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如果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下列材料。1、到就近乡镇卫生院领取《亲子关系声明》,用钢笔或中性水笔认真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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