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案件中,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其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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