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范围和裁决的效力内容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仲裁的范围。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仲裁裁决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