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改革补贴发放办法【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 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法律依据:《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第一条 本市市区(原十区,下同)范围内,市属及市属以下政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中(含市属及原十区企业离休)的无房和住房面积不达标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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