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一、土地使用税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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