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卡所涉及的法规关系?【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解答。1、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买卖合同关系2、持卡人与发卡行委托合同关系:在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发卡行的基本义务是为持卡人的消费处理清偿事务,而持卡人的基本义务则是向发卡行偿还发卡行代其支付的费用,这种权利义务符合委托合同的法律性质,双方应属于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依委托民法典律性质,发卡行必须依照持卡人的指示为其支付消费款项,在信用卡业务中,持卡人的指示就是持卡人在签账单上的签名,发卡行必须审查签账单上的签名是否为持卡人的签名。对持卡人而言,只要发卡行尽到审查义务,依照形式上有持卡人签名的签账单对外付款,持卡人即负有偿还的义务。3、另外双方还可能涉及消费借贷合同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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