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商标撤销申请的时效是多久【点击查看详情】
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的话,就不受时间的约束。申请人是否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商标抢注行为通过以下情况来确定。(一)在商标抢注行为中,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在商标抢注行为中,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在商标抢注行为中,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商标抢注行为要件。在商标抢注行为中,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不正当手段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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