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成立需要的材料【点击查看详情】
分公司成立需要的材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