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的分公司是否是法人【点击查看详情】
设立的分公司在我国法律上是不属于法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不能参与民事活动,即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