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户口申请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海市公共户口申请条件。准予批准的条件;1、符合常住户口管理相关规定的人员,即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其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相关单位批准的引进人才,仍可在人才类集体户落户。2、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上海市公共户口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提供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骑缝章,并由申请人(监护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因单位存档等原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其复印件上必须由单位确认是否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的行政公章。(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人(监护人)的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