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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