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视为共同居住人的情况【点击查看详情】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本解答第二条所列的住房困难的情况除外)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3、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一、同住人能同享拆迁补偿款吗。根据本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公房拆迁补偿款由公房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共有。同住人一般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二)、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在该房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三)、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二、拆迁补偿同住人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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