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可否判减刑【点击查看详情】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以减少刑期。减刑适用于除死刑事故以外的所有刑罚犯盗窃罪的,可以或者应当减刑。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减刑。非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同时,《刑法》也对减刑做出了性规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以下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减刑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