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条件及期限【点击查看详情】
刑事拘留的条件及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先行拘留。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第69条规定,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据此,若被拘留后24小时内未释放的,应已处于提请批准逮捕的阶段。【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