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把班费奖励学生是否合理【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不合理,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