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子女能放弃房产继承权吗【点击查看详情】
父母与妹生活姐称不赡养老人也不继承房产并要求公证遭拒———。读者咨询;近日,家住朝阳区的姐妹俩吴-云和吴-丽一起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协议公证。姐姐吴-云对公证员说,她们的父母一直跟随妹妹吴-丽生活。现在她已经和妹妹协商好,将来由妹妹来继承父母名下的一处房产,她主动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但前提条件是妹妹要照顾好父母的生活,且她不再承担。公证员在弄明白姐妹俩的意图后,告诉她们这样的协议是不合法的,根本不能予以公证。请问这是为什么呢。公证提示;北京市公证处徐-敏解释,这个协议不能公证有两方面原因。其一: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也就是说,本案中,只有在父母去世之后,姐姐吴-云才能放弃继承权,否则其放弃的行为是无效的,她仍然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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