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时间怎么算??【点击查看详情】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15天,即14号到28号,家属是29号去接人。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根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同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