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人身权是如何规定的【点击查看详情】
《民法典》关于人身权是这样规定的: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3、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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