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原则有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损害赔偿的原则如下:(1)全部赔偿原则:指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损益相抵原则。①如物权人因损害发生而受有利益,应当将此利益从损失额度中予以扣除。②侵权人仅就二者差额部分予以赔偿的原则。(3)过失相抵原则:指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①过错比较:指通过比较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过错性质、过错程度,以决定当事人双方责任承担和责任程度。②原因力比较:指通过比较引起损害发生的各种原因所起的作用力大小,而确定双方应承担责任的大小。当事人双方过错无法确定时,应以原因力大小确定责任比例。当事人双方过错程度能够确定时,原因力大小对责任分担起微调作用。一、请求权的内容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