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内部人员过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六条 机关的人民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