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存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以前,证券市场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体改委、国家工商局等其他机构及上海、深圳两地地方参与管理的形式。成立证券委和中国以后,证券监管由证券委负责,中国作为证券委的执行机构,承担起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任务。撤销了证券委,同年确认中国为证券监管的主管机关。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如《公司法》、《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均已颁布执行。作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范的框架。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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