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判决和裁定区别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有四点。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一、一审离婚后行使上诉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诉讼代理人。这些人是,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行使上诉权。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最高的判决或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