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地役权的期限是多久【点击查看详情】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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