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要回避【点击查看详情】
一、有哪些情形,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要回避。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员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和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1)是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3)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二、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申诉请求。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并不是申诉请求提得越多越好。保证申诉请求的充分性只是一个方面,同时对于相互之间相互矛盾、不能兼容的请求,还是选择其一为好。当然在选择的时候,要考虑到相关请求的风险、成本、收益、相关的证据构成等等多方面,然后再进行选择。此选择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权限衡和风险衡量的过程,可能非专业律师无法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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