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死刑罪名的犯罪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取消死刑罪名的犯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取消的死刑罪名适用,分别是。1、走私文物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2、走私贵重金属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5、票据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6、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7、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8、虚开专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9、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一、《刑法》有关死刑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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