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死刑是如何死的?【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分析。判死刑的人,应当采取决或者注射的办法执行死刑。决是一种死囚临刑时痛苦较小且较为经济的死刑执行方法,决部位通常是心脏、大脑等维持人体生命不可或缺的器官,由行刑队执行的决往往选择心脏为射击部位,死囚可能要较长时间才能死亡,并且实践中补射多的现象也并不鲜见,这无疑会增加死囚受刑时的痛苦。可见,致命性药物注射法相对于决显然更为安全、迅捷和经济。实践证明,在监狱等固定场所注射药物的方法可以明显减轻死囚受刑时的痛苦,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可以使执行场面保持肃穆而又安静的氛围,淡化刑场决的恐怖色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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