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特病门诊报销比例【点击查看详情】
居民医保特病门诊报销比例。1、在社区、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0%、70%、65%。2、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0%、65%、60%。3、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分别为90%、90%、85%、80%,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成年居民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在社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支付。特殊门诊报销范围。1、第一类:精神类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