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要点【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包括婚内双方取得的如下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没有特殊约定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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