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的住房补贴【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分析。通常不可以,不再享受住房补贴。一、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在职、在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二、下列工资计入基本工资。1、干警警衔津贴。2、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三、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执行初期工资)的无房职工,以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执行初期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计发住房补贴的基数,其中学徒期、熟练期计发住房补贴的工资为临时工资与奖金或津贴参考额之和。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按明确的待遇确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其中属于无房的,按其现执行的基本工资计发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