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民办学校退费规定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目前,教育部仅有对高校退费的规定,没有专门对民办学校退费制定规章。但某些省份有相关的地方性规章对当地民办学校的退费作出规定,例如,北京市教委作出明确规定,新生报道前退学的,学费全额退还;学生在开始上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80%的学费。法律依据。《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学生在学校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并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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