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退费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高等学校应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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