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诉讼中应注意的四大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1、拆迁诉讼有时效约束。即使拆迁方有损害权利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要认为拆迁方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就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过了这段时间,当事人只能通过信访、投诉等非诉渠道解决。2、、房管局不能强制撤销房产证。(1)房产证是证明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凭证,但如果当事人在拆迁诉讼中败诉了,也不能直接撤销其房产证,即使您的房屋是违章建筑,也只能要求房管局撤销房屋的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