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居住困难认定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的规定以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的除外。折算公式为: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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