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点击查看详情】
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4.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5.仲裁当事人对人民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我国仲裁机构没有财产保全决定权。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