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出资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股东以资本投资的形式直接投资公司。将认缴资金全额存入有限公司账户。2、以实物为出资,依法不得高估低估实物真实估价,但非公司所需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出资。依法办理实物出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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