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未被告知参加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点击查看详情】
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行为属于严重的程序瑕疵,与其他一般程序瑕疵不同,其后果是剥夺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和可能,对股东会决议的成立有根本性影响。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法律分析;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行为与诸如提前通知不足法定期间、表决方式未按章程约定等股东会召集、表决过程中的一般程序瑕疵明显不同,其后果并非影响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而是从根本上剥夺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和可能。召集对象上的瑕疵属于严重的程序瑕疵,对股东会决议的成立有根本性影响;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拓展延伸;小股东未被告知参加股东会,是否影响决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