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请求人应为持票人。利益返还请求权人应该是票据上的权利丧失时的持票人。我们这里所说的持票人,可以是通过连续背书取得票据的最后被背书人和没有背书的收款人,也可以是因偿还追索义务或主动履行了票据债务后取得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还可以是通过继承、赠与、公司合并、一般债权转让等原因取得票据的持票人。2、偿还义务人限于出票人或承兑人。我国票据法将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行使对象明确限定为出票人和承兑人,原因是出票人会因原因关系单方受益,汇票的承兑人会因资金关系单方受益,其他人取得票据时大多已给付对价,所以只有出票人和承兑人可能成为利益返还义务人。3、票据权利是因法定原因而丧失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