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点击查看详情】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被提出异议就证明商标是不合法的吗。当然不是,首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提异议申请的是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是第三方行为,是否合法还需要商标局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与理由去判定商标是否应当被核准注册。对正在公告的商标如何才能提出异议。对正在公告的商标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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