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关于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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