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能否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点击查看详情】
满足条件是合法的。一般来说,单位要以“不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3、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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