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停止能否重新执行【点击查看详情】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经复议或者诉讼,行政拘留决定是正确的,会恢复行政拘留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一百零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第一百零九条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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