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全错误赔偿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实际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一、房产保全的条件;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