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释放流程是如何【点击查看详情】
被羁押人的释放流程包括核对身份、办理释放手续和发放释放证明书,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为三日至三十日,人民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时应立即释放或取保候审。法律分析;释放被羁押人的流程为:首先,核对好当事人的身份,确认好相关证据材料及相关信息。其次,根据人民、人民、机关或者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最后,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