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要做最后陈述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被告人最后陈述权指的是开庭审判时,被告人在调查事实和辩论阶段享有的最后发言的权利。被告人诉讼权利之一。是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中国,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权作最后陈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人民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二)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人民、机关、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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