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买卖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1、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给第三人。2、买卖合同订立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故意隐瞒出售房屋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4、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5、交付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6、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后,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无催告的,可以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要求解除合同。7、因出卖人原因,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一年以上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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