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19岁,与一位17岁女生发生了性关系,双方皆为自愿,请问这个行为我犯罪吗?【点击查看详情】
未成年人是否满十四周岁决定了性行为的合法性,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论是否自愿,性行为都是违法的,涉嫌强奸罪或猥亵儿童罪。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行使性自主权,自愿性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会受到刑罚,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更会受到更重的刑罚。法律分析;经未成年人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是否要判刑要看未成年人是否满十四周岁。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女孩会涉嫌强奸罪,如果是男孩会涉嫌猥亵儿童罪。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性自主权做出处分,所以如果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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